八、录取办法
1.环境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美术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文化课成绩*60%+专业课成绩)由高到低依次录取;
2.综合成绩相同时,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(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);
3.录取原则与考生本省(市、区)规定的录取原则相冲突,以考生本省(市、区)规定的原则录取。
九、成绩公布
参加我校艺术校考的考生,4月上旬可通过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查询考试成绩,达到我校考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成绩单将在4月15日之前寄到考生提供的指定地址。
十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431—84566063
联系单位: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
联系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
邮政编码:130118
招生与就业工作处(成绩查询)网址: http://dept.jlju.edu.cn/zj/